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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谱写建设生态城市新篇章--在“推进生态城市建设研讨会”上的主题报告

发布时间:2010-04-29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杜国玲

    认识
    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刻不容缓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并深刻论述了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强调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努力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程度。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是党中央站在更高层面上,对文明建设体系的深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对于苏州来说,要建设全面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实现现代化,创造造福于全体人民的更高级的文明福祉,就必须在发展的道路上摆脱环境污染、能源短缺、人口膨胀、耕地减少等工业化带来的严重后果。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苏州新一轮发展中,要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要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融的现代生态文明观,树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理念。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苏州新一轮发展中,要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各方利益,保障和有序满足当代人的发展需求,维护和充分尊重后代人的发展权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努力创造一种与自然相和谐的文明科学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
    苏州要再创新的辉煌,必须真正转变发展方式,以建设最佳宜居城市为导向,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更加注重效益和质量,而非一味追求规模;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可持续发展,从粗放型的以过度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增长模式,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模式转变;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和服务,更多惠及于民,从把增长简单地等同于发展的观念、重物轻人的发展观念,向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发展理念转变。
    决策
    建设“三区三城”战略目标科学务实
    苏州市委十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作出了加快转型升级、建设“三区三城”的战略部署,十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要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有更大突破,要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把促进当前发展和保障未来发展统一起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在新一轮发展中,苏州将在更宽领域、更高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分工与合作,把培育发展创新型经济摆上重要战略位置。高起点突出转型升级,大力度推进创新发展,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突破,着力把苏州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样板区、开放创新的先行区、城乡一体的示范区,成为以现代经济为特征的高端产业城市、生态环境优美的最佳宜居城市、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的文化旅游城市。苏州下一步将超常规发展新产业、着力构筑现代产业体系新优势;高标准建设新城市,着力构筑城乡一体化新优势;大力度集聚新人才,着力构筑创新发展新优势。
    建设“三区三城”是市委在科学分析苏州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矛盾基础上,对新形势下苏州发展目标的准确定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苏州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苏州发展的战略目标和行动纲领。
    4月12日,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再次批示,要进一步加大苏州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尽快制定苏州生态文明市规划,在江苏率先创建生态市,并向生态文明市努力。
    作为
    “绿色决定”激发生态建设自觉行动
    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世界性革命,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进行的一次新选择。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各个方面,需要在协调和规范基础上有序推进。各级人大代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要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充分运用地方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权,全方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题,突出环境保护这个重点,制定了禁止开山采石、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城市排水管理、河道管理、城市节约用水等条例,为促进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提供了法律依据,促进了苏州市生态资源和环境的保护。
    我市人大常委会同时注重运用人大职权,促进和支持政府建设生态文明工作。注重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鼓励公众进行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接受舆论监督。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开展对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禁止开山采石条例和河道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针对实际问题提出对策意见,切实保证法规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初召开的苏州市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这是苏州当前和今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苏州的生态文明建设,将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从苏州是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城市、“长三角”地区经济大市的城市性质总定位着眼,以把苏州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民幸福的宜居城市为目标,把保护古城与促进当前发展、保障未来发展统一起来。
    苏州的生态文明建设,将坚持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协调推进;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造福城乡人民;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以生态文明为导向的利益机制和分类区别的考评机制;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两院”协同、企业自律、全民参与,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苏州的生态文明建设,将着力加强自然环境保护与建设,维护和修复生态系统整体功能;着力保护苏州原生态江南水乡特色生态系统,促进生态环境的自然恢复;着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生态补偿;着力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评价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任期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着力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生态文明。
    文明是一种意识的自醒。建设生态文明,是在意识自醒基础上行动的自觉,是我们为了保护自己乃至子孙后代赖以延续和生存的环境而共同的行动和努力。在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我国提出了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的自主行动目标,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中国人对如何走“低碳”之路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同月,哥本哈根气候会议被定位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可以说,共同维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已成为全世界的普遍共识。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资源、是财富、也是竞争力。没有对生态环境的尊重,我们就会陷入深刻的生存危机;没有对生态环境的尊重,我们就会失去赖以生存的基础。
    当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重要问题,也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宏伟事业。可以说,这副重担已经历史地落在了我们的肩上,对此我们责无旁贷,应当下最大的决心,以历史的担当精神,用最硬的措施保护生态环境,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建设生态文明,已经到了必须真正行动起来的时候了!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谱写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新篇章! 

(qibin编辑)